但是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婚姻是既幸福又不幸福的。每個人的故事都不壹樣,現代社會,婚姻是自由的。我們有選擇自己婚姻的權利,也有結束婚姻的權利。現在離婚已經不是什麽丟人的事情了。所以現在很多人會因為活不下去了,婚姻無法繼續下去而選擇離婚,但也有人會選擇壹些極端的道路。
雲南壹女子將農藥混入中藥,導致丈夫中毒。這個事件很容易發生。其實我們應該想到她老公可能對她不好,導致她有這樣的想法,但事實往往和我們想象的不壹樣。這個女人之所以這樣做,並不是因為丈夫虐待她,而是因為她想離開丈夫,和別人壹起生活。
雖然她和老公感情不和,可能性格有些差異,所以婚姻可能會破裂,但是她可以選擇走法律程序離婚。如果離婚了,她和別人同居也是合理的,但她卻選擇了這樣極端的行為,毒害丈夫和別人同居。
明明可以采取適當的措施解決這個問題,結束這段婚姻,她卻采取了極端的行動。導致丈夫失去生命,也導致她在痛苦中度過余生。這是非常不可取的行為。這件事提醒我們,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理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