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加盟條件:
1,經營場地不小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小於20平方米;至少要有壹名駐院藥師和壹名店員(高中以上學歷或藥學相關專業畢業,或經藥監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上崗證的人員)。
2、先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再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新開藥店也要實行GSP認證。GSP是指藥品經營的質量管理,壹切都要按照GSP模式操作。
3.申請開辦藥店,應當向所在地的市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立的縣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請《藥品經營許可證》後,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4.藥品零售行業質量負責人應當是具有藥師(中藥師)以上職稱的藥學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