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藥要特別註意。孕婦使用抗生素時應特別小心。除了不良反應,很多常用的抗生素和抗蠕蟲藥物都有潛在的致畸作用,應該禁用。可以嘗試壹些溫和的止瀉藥,可以吸收水分,減少腸道蠕動。不要用鴉片類藥物止瀉,因為這類藥物可能引起細菌的過度生長和反復感染,反而會加重腹瀉。
3.對於腹瀉和即將分娩的孕婦,應按照腸道傳染病進行床邊隔離,確保嬰兒和其他產婦的安全。
4.孕婦腹瀉壹般24-96小時後可恢復正常排便。如治療無效,應進行糞便細菌學培養和藥敏試驗,同時檢查腸道原蟲和寄生蟲。必要時應仔細進行乙狀結腸纖維鏡檢查,以排除炎癥性腸病。
5.患有腹瀉的孕婦,如果胎兒情況異常,應及時去醫院就診,以免病情嚴重導致流產或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