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衛生部組織實施的專業考試。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報名、資格審查等全部考試工作。
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資格認證中心分別負責西醫和中醫的命題和試卷。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壹般在5月中下旬。
考試範圍、適用人員範圍:在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等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的人員。
專業及水平範圍:臨床醫學、預防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分為初級資格(含學士、教師水平)和中級資格。全科專業的起點是中級資格。
考試科目設置:初級和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自2008年起,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專業代碼026至084)、中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002、014、091)。
中醫護理初級(教師)和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16和098)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考試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其他49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答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