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註冊條件: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7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5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3年。
4.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1年。
5.獲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相關專業包括:醫學、化學、生物。
符合報名條件的港澳臺省居民,可按原人事部(人事部〔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人事部〔2007〕78號)的有關要求參加考試。港澳臺居民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關職業資格或學位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和居民身份證件。臺灣省居民還需要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