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仔細審核處方內容,包括處方的前言、正文、後記是否清晰完整,確認處方的合法性。不規範或合法性無法判斷的處方不得調整。重點關註老年人、孕婦、兒童、肝腎功能不全等特殊人群的藥物適宜性。如果發現問題,應與處方醫生或患者核對。
2.藥師審核處方後,如有妊娠禁忌癥、配伍禁忌癥、超劑量用藥、超時間用藥、錯誤服用方法、違反規定使用麻醉藥品等情況,應告知處方醫師,並要求其確認或重新書寫處方。
3、藥師發現嚴重不合理用藥或用藥錯誤時,應拒絕調整,及時告知處方醫師,並應做好記錄,按照有關規定上報。
4.處方壹般當天有效。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有效期的,由處方醫師註明有效期,但最長不得超過3天。
5.藥劑師不得更改成分、劑量、處方余量等。擅自列在醫生處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