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證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壹印制,由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使用,全國有效。
註冊藥劑師的資格:
1,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或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1年;
4.獲得藥學和中藥學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或中藥學相應學歷或學位的,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相應增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