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男子到當地壹家機構進行體檢。體檢結束後,他看到了體檢結果,顯示他的腎臟在衰竭。當時的醫生看後也很緊張,馬上給他開了很多藥每天按時服用,否則壹周之內他的腎臟就會完全衰竭。於是回家按照醫生的指示吃了藥。
然而,當他第壹次吃藥時,他發現不對勁。他壹吃這些藥,就拉肚子等不良反應。他壹天要上四五次廁所,導致他幾天沒精神。過了幾天,終於是復檢的日子,他拿著病歷去了醫院。當時,他母親在翻閱病歷時,突然發現他的病歷單上並沒有印上自己的名字,而是另壹個姓杜的人的名字。
所以,男子後來才發現,原來的檢測報告並不是自己的檢測報告,而是另壹個人的體檢報告。他身體健康狀況比較好,腎衰竭的居然是檢測報告上的人。後來去醫院理論,醫院也說明吃壹點中藥對人體沒有傷害。而且那個男的自己也真的太粗心了,翻經驗單的時候都沒註意是不是自己的名字。
我覺得這種事情不僅僅是醫院的失誤,因為醫生根本不知道病人的名字是什麽,所以失誤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病人沒有看清自己的名字,這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所以雙方都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