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綜合監管職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工作。
(三)依法組織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根據同級人民政府授權,組織協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事故應急救援。
(四)綜合協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安全檢測和評價;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定期向社會全面發布有關部門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
(五)監督執行國家有關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與藥品監督管理相關的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六)監督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法定標準的實施;監督處方藥、非處方藥和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的實施;監督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的實施,配合實施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監督藥品生產、藥品經營、中藥飲片生產、醫療機構制劑、藥物非臨床研究和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
(七)負責藥品零售和連鎖企業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辦理第壹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註冊,頒發第壹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根據授權,辦理藥品生產、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和特殊藥品購用手續;接受市局委托,負責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
(八)依法對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進行日常監管,按規定監督抽查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的質量,查處違反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九)依法監管醫療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戒毒藥品和特殊醫療器械;負責本縣藥品、保健食品廣告的檢查和查處。
(十)負責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綜合監管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和藥品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培訓;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
(十壹)藥品檢驗檢測機構的管理。
(十二)承辦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相關事項。
PS:回收的藥品。不買藥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