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質量負責人和駐院藥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退休和離職證明及其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開辦藥品零售企業申請書;
③藥品經營企業籌建申請項目及基本情況清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設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4)營業場所平面布置圖,房屋產權證、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其次,申請人完成籌建後,向受理申請的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受理申請,提交《藥品經營企業受理申請基本信息表》;企業負責人和質量管理人員信息表;企業藥品驗收和維護人員表;企業經營設施設備表;企業經營設施情況說明;藥品交易質量管理體系和程序目錄。
此外,申請人想經營的藥店,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和名稱已經市工商局核準的個體企業,需要在工商局設立的審批大廳進行政府審批,審核通過後發放《藥品經營許可證》。
滿足以上條件就夠了,其他兩個問題沒有硬性規定。
擴展數據:
藥店是指藥品的零售點。中醫史上第壹家官辦藥房誕生於熙寧九年(公元1076年),經著名改革家王安石批準。
當時,由於維新派內部分裂,王安石決定辭職退隱山林,而他的愛子王文英年早逝,尤其是長期患病。離開政壇時,他命人在首都開封設立“太乙局熟藥所”,又稱“藥鋪”。可以說是現代中藥店的前身。藥店對聯:“藥靈只能對癥下藥。”人是健康的,為什麽不閑著呢?“隨著時間的延長和社會分工的細化,出現了現代意義上的藥房,專門賣藥。
參考資料:
藥店GSP認證-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