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除了在校醫院門診收費處電腦打印的“北京市門診專用收據”和所附的收費明細清單外,在其他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附詳細的處方、檢查、治療清單,否則不予報銷。處方樣式如下:
醫藥費單收據,其中藥費超過100元,常規檢查治療費用超過200元,所有口腔檢查治療費用必須附詳細的檢查治療清單,經醫院院長審核簽字後方可報銷。
請將門診醫療費用收據與當天的處方放在壹起,即1收據1處方,便於簽名和審核。
3.看病付款時註意核對發票名稱是否與本人姓名壹致。如有不符,請醫院更改並加蓋醫院公章後方可報銷。
4.職工購買中藥材時,必須持加蓋醫院外包印章的公共醫療處方,到北京市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學校附近的定點藥店在科大加油站對面的福仁堂藥店)發票和處方必須註明姓名、發票和單價、數量,每張處方限購7張。
5.本地和異地急診患者需開具急診診斷證明,收據和處方加蓋醫院急診章後方可報銷。急診和入院且醫院不屬於合同醫院或本人選擇的就近醫院(退休人員),請醫院出具急診住院證明後方可報銷住院費用。
6.癌癥患者放化療的醫療費用應單獨列出,有處方和收據,由公療辦報醫保中心報銷,不得與普通醫療費用壹起開。
7.學生必須有校醫院醫生的轉診單才能到合同醫院就醫,報銷醫藥費。醫藥費報銷規定按照2005年6月校辦會通過的《學生公費醫療管理辦法》執行。
8.按照醫保中心的要求,醫護人員就醫時應附上詳細的化驗、檢查費用清單。
9.除執行上述規定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人員需經學校計劃生育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報銷相關醫療費用。計劃生育辦公室設在校醫院。
10.出院後請持北京市住院費用專用收據、住院費用結算清單、患者住院費用明細清單、住院診斷證明到免費醫療管理辦公室,由免費醫療管理辦公室報醫保中心辦理結算手續。
11.職工(包括退休人員)因病需要住院治療時,只能憑醫院出具的住院通知單並註明金額,才能借用支票。最高額度3萬元。當妳借支票時,妳需要支付65438+支票面值的00%的押金。特殊情況除外。
12.年內自費部分500元可在醫保定點的任意壹家定點醫院治療,醫療費用按規定辦法報銷。超過500元的只能在合同醫院或選定的附近醫院、社區醫院治療(限退休人員),不在合同醫院的需經校醫院院長同意方可報銷。非合同醫院住院患者需開具醫院急診診斷證明或合同醫院轉診單方可報銷。
13.享受子女統籌的職工子女到簽約醫院或定點醫院就醫。報銷醫藥費時要有醫院開具的醫藥費處方,檢查治療費用要有明細清單。如果孩子的醫藥費先在對方單位報銷,在開具分單的同時有收據原件復印件才可以報銷。根據“紫苑(2006)019”號文件精神,參加統籌的職工子女醫療費用每年最高報銷額度為400元。
14.救護車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中的材料費應附詳細清單,否則按自費處理。
15.在職職工應在退休後壹周內到校醫院更換退休人員的醫療證明。
16.當年醫藥費收據報銷的有效截止日期為次年員工的寒假日。寒假開始後新壹年的醫藥費報銷。如遇節假日後上班,當天為報銷日,因財務問題暫停報銷。
17.門診報銷時間:每周二13:30–17:00。
每周四上午08:00-11:30。
寒暑假期間暫停報銷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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