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要排隊,註意保暖,有條件的要吸氧。
(2)立即皮下註射1: 1000腎上腺素(0.5 ml ~ 1 ml),小兒稍減。若癥狀未緩解,可每隔20 ~ 30分鐘皮下或靜脈註射0.5 ml(用生理鹽水稀釋至10 ml),可靜脈註射地塞米松5 mg ~ 10 mg。
(3)肌肉註射25毫克非那格或其他抗組胺藥。
(4)任重、宣石、內關、足三裏、三陰交等穴位。
(5)經上述治療後仍無改善,應立即采取補充血容量、加強藥物、呼吸興奮劑、人工呼吸等壹系列綜合搶救措施。
藥物過敏的臨床表現藥物過敏的臨床表現多種多樣,可以屬於任何類型的過敏反應,很多情況下是多個過敏反應的組合。
1.藥物過敏引起的發熱稱為藥物熱。往往是藥物過敏的最早表現。藥物熱不同於壹般的傳染性熱,其特點如下:
a如果是第壹次服藥,大約10天的致敏期後可出現發熱;如果再次使用該藥物,由於人體已經致敏,會很快出現發熱。復吸毒品引起的藥物熱,由於發生快,容易與吸毒聯系在壹起;由於間隔時間較長,患者往往不認為與之前的用藥有關,或者根本記不清用藥史,給診斷帶來壹定困難。
b藥熱壹般是持續高熱,常達到39。c,甚至40。c .以上但是,雖然高燒不退,但患者的壹般狀況還是不錯的,這與熱度不成比例;
c .應用各種解熱措施(如退燒藥)無效;但如果停用過敏藥物,有時即使不采取抗過敏措施,體溫也能自行下降。
2.藥疹藥物過敏常可引起皮疹,稱為藥疹。藥疹壹般跟隨藥物熱;但也可能發生在藥物熱之前。皮疹可以有多種形式,如麻疹、猩紅熱、濕疹、蕁麻疹、紫癜和皰疹。有壹種是固定型藥疹,特點是同壹種藥物引起的皮疹,每次發作都發生在同壹個固定部位。開始是紅色,後來逐漸變成深棕色,很難褪色,甚至永遠退不掉。引起這類皮疹的藥物主要有酚酞類(瀉藥)、巴比妥類(鎮靜劑)、磺胺類、重金屬鹽類(如鉍、銻)、砷等。但是大部分藥疹的形態沒有特異性,也就是說不能根據藥疹的形態來確定致敏藥物。
3.血清病樣反應血清病是首次應用血清(如馬血清)制劑後10天出現的過敏反應。臨床表現為發熱、淋巴結腫大、關節腫痛、肝脾腫大等。
註射異種血清引起的血清病,臨床表現通常較輕,常為自限性。隨著體內血清水平的降低,急性癥狀壹般在3 ~ 5天後消失,其他癥狀隨後逐漸緩解。
由於化療藥物和抗生素的出現,只有少數疾病需要用血清制劑治療。但是無血清制劑也可以通過類似的機制引起這些臨床表現,尤其是合成藥物。所以也叫血清病或血清病樣反應。
4.其他全身損害嚴重的藥物過敏反應可引起全身損害,如過敏性休克、血細胞減少(溶血性貧血、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等。);呼吸道癥狀(鼻炎、哮喘、肺泡炎、肺纖維化等。);消化系統癥狀(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肝損害(黃疸、膽汁淤積、肝壞死等。);腎損害(血尿、蛋白尿、腎衰竭等。);神經系統損害(偏頭痛、癲癇、腦炎等。).
藥物過敏怎麽辦?
處理藥物過敏,首先要了解它的壹些表現。輕度藥物過敏可引起皮膚潮紅、瘙癢、心慌、皮疹、呼吸困難等表現,嚴重者可引起休克甚至死亡。如果服藥後感到不適,首先要從其說明書中尋找線索。如果在說明書的“不良反應”壹欄中已經明確註明了服藥後的癥狀,則該藥出現過敏反應的可能性較大。
另外,也可以從用藥後的時間關系來推斷。有些過敏癥狀會在服藥後幾秒或幾分鐘內出現,如胸悶、心跳加快、面色蒼白、脈搏微弱、血壓下降等,需要立即搶救;有些在幾分鐘或幾小時內發生,如發熱、紅斑、水皰、惡心、嘔吐或腹痛;部分患者在1 ~ 2周後出現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或水腫;有的甚至停藥後長期耳聾,再生障礙性貧血。
壹旦出現過敏反應,立即停止使用可疑藥物,盡快到醫院及時治療。如果過敏反應較輕,且有抗過敏藥物(如凱瑞坦、撲爾敏、西替利嗪等。)在家裏,妳可以根據說明立即使用它們。如果患者出現胸悶、氣短、面色蒼白、出冷汗、手腳冰涼、血壓下降等表現,應立即送醫院。在去醫院之前,要迅速設法讓病人就地平躺,讓他的頭偏向壹側,解開他的衣服,保證呼吸順暢。如果能采取壹些簡單的急救措施,比如清除口鼻分泌物,吸氧等,會更有利於緩解病情。
預防藥物過敏的五大要點
(1)提高和增強對藥物過敏反應的警覺性和認識。當使用某種藥物後出現不明原因的發熱、皮疹、胸悶、心慌、頭暈、出冷汗、惡心、嘔吐等癥狀時,應及時找醫生治療,不要錯過治療時機。有過敏體質或遺傳特質的人要特別註意這壹點。
(2)如果曾經對藥物有過過敏反應,應記錄下藥物名稱,並在每次就診時主動告知醫生,避免再次誤用。
(3)夏季長期在陽光下工作的人,應避免使用有光敏反應的藥物和食物,如氧氟沙星類藥物(如諾氟沙星)、灰黃黴素、奎尼丁、補骨脂、莧菜等。
(4)有些藥物,如青黴素,需要做皮試或其他試驗,以確定是否有藥物過敏。這類藥物的使用壹定不能太麻煩,不需要檢測就直接使用。即使通過檢測可以使用,也要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了解其特性和不良反應,使用過程中註意觀察可疑反應。
(5)不要抱著僥幸心理再次使用過敏藥物。當患者對某種藥物過敏時,致敏作用可能持續很長時間,甚至終生;如果壹不小心又吃了藥,之前的癥狀還能重現,甚至加重。用的次數越多,反應可能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