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學或中醫學專業,大專學歷,在相應崗位工作滿5年;
2.醫學或中醫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在相應崗位工作滿3年;
3.醫學或中醫學專業,碩士學位,在相應崗位工作滿1年;
4.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博士學位,無工作經驗要求,可直接申請。
《藥師資格證書》考試科目共四門,分別為藥學專業知識(壹)和(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報考中藥學的,考試科目為:中藥學專業知識(壹)、(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執業藥師實行註冊制度,從事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的單位以及其他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執業藥師。
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日常管理委托給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執業藥師認證中心,考試委托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
藥師資格證書考試周期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規定兩年為壹個考試周期。即參加所有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科目的考試。比如考生當年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兩科考試成績合格。
第二年,妳必須參加另外兩個科目的考試。如果妳通過了考試,妳將被視為通過了所有的考試。如果其中壹個科目考砸了,第三年只認第二年合格的科目,其他三個科目必須重新考,以此類推。參加部分免試科目的,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