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偏方大全网 - 中藥材 - 海南省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規定(2022年修訂)

海南省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規定(2022年修訂)

第壹條為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保障本省生態安全和生態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和管理。

本規定所稱生態保護紅線,是指生態空間內具有特殊重要生態功能,應當嚴格保護的區域。第三條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和管理應當遵循科學劃定、保護優先、功能穩定、剛性控制、分類控制的原則。第四條省、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生態保護紅線納入本行政區域國土空間規劃,作為省、市、縣、自治縣國土空間規劃的剛性約束,控制城鄉開發邊界和產業布局,促進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生態保護紅線的監督管理,並將生態保護紅線的監督管理情況作為政府及其負責人環境保護考核的內容。第六條省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本省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和調整。

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承擔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和調整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林業、水務、農業農村、旅遊、文化廣電體育等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生態保護紅線的保護和管理工作。第七條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依法做好生態保護紅線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結合本地實際,在村規民約或者居民公約中約定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的生態保護責任,協助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做好生態保護紅線的保護和管理工作。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的宣傳,普及生態保護紅線知識,完善公眾參與機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積極參與和監督生態保護紅線管理,對在生態保護紅線保護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對生態保護紅線進行公益宣傳。第九條調整優化後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區和未納入自然保護區的紅樹林濕地,應當納入生態保護紅線。

將自然保護區以外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要河口、珊瑚礁集中分布區、海草床集中分布區、沿海自然岸線、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風景名勝區、其他濕地等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生態環境極其敏感脆弱或潛在重要生態價值的區域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第十條生態保護紅線分為自然保護區、核心保護區和其他區域。第十壹條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要求,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的規模和布局,編制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征求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的意見,報省人民政府審批,報國務院批準後,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實施。

省人民政府應當向社會公布生態保護紅線的具體範圍、坐標、控制要求、保護管理等相關信息,依法應當保密的除外。第十二條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在具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時,應當采取向社會公布劃定方案、論證會或者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各方面意見。第十三條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本行政區域內設立生態保護紅線地理界標和宣傳欄,並在顯著位置設立警示標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或擅自移動生態保護紅線的地理界標、廣告牌和警示標誌。第十四條經批準的生態保護紅線,不得擅自調整。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壹)因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建設需要調整的;

(二)因調整自然保護區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邊界;

(三)因省級國土空間規劃評估結果調整的;

(四)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需要調整的其他情況。第十五條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的自然保護區核心保護區原則上禁止人類活動,但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允許的科學研究觀測、調查監測、依法批準的生態修復等活動除外。

其他地區嚴禁開發和生產性建設活動。除國家重大戰略工程外,只允許進行下列不損害生態功能的人類活動:

(壹)零星原住民在不擴大現有建設用地和耕地規模的前提下,修繕生產和生活設施,保留少量生活必需的種植、放牧、捕撈和養殖;

(二)國家重大能源資源安全需要的戰略性能源資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資源調查和地質勘查;

(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監測和執法活動,災害預防和應急救援活動;

(四)經依法批準的無損科學研究觀察和標本采集;

(五)經依法批準的考古調查、發掘和文物保護活動;

(六)適度的觀光遊覽和相關必要的公共設施建設;

(七)確有必要且不可避免且符合縣級以上國土空間規劃的線性基礎設施和防洪、供水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維護;

(八)重要的生態修復工程;

(九)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允許的其他活動。

  • 上一篇:解讀中醫釣魚藥酒
  • 下一篇:菩提是做什麽的?
  • copyright 2024偏方大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