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我在查壹個藥的時候看到上面寫著中藥保護二級。
所以很奇怪如何定義中藥的保護。
分析:
第二章中藥保護品種的分類和審定
第五條本條例保護的中藥品種必須是列入國家藥品標準的品種。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被認定為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標準的品種也可以申請保護。中藥保護品種
對於第壹層和第二層。
第六條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藥品種,可以申請壹級保護:
(壹)對特定疾病有特殊療效的;
(2)相當於國家壹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的人工制品;
(3)用於預防和治療特殊疾病。
第七條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藥品種,可以申請二級保護:
(壹)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品種或者已解除壹級保護的品種;
(二)對特定疾病有顯著療效的;
(3)從天然藥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質和特殊制劑。
第八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新藥,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保護期進行保護;其中,
根據本條例第六條和第七條的規定,
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保護期屆滿前六個月,
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再次申請保護。
第九條申請中藥品種保護的程序:
(壹)中藥生產企業可以生產符合本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要求的中藥品種。
以向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中藥生產經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簽署意見後,轉發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簽署意見後,
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中藥生產企業也可以直接向國家中藥生產經營主管部門報告。
門提出申請,由國家中藥生產經營主管部門簽署意見,然後轉送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直接轉送。
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2)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委托國家中藥品種保護評審委員會對申請保護的中藥品種進行評審。
中藥品種保護國家審評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報告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審評結論。
(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家中藥品種保護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結論,征求國家中藥生產。
營主管部門的意見後,決定是否給予保護。批準和保護的中藥品種,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發布。
中藥保護品種證書。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國家中藥品種保護評審委員會。
委員由國務院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商國家中醫藥生產經營主管部門,聘請中醫醫、
科研、檢驗、經營、管理專家。
第十條申請中藥品種保護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對國家中藥品種保護進行評審。
委員會提交了完整的資料。
第十壹條批準保護的中藥品種和保護期滿後的中藥品種,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在指定的專業。
在媒體上發表聲明。
第三章中藥保護品種的保護
第十二條中藥保護品種的保護期限:
中藥壹級保護品種分別為30年、20年和10年。
中藥二級保護品種為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