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各省通知,各省執行電價上調的時間不同。認為廣東省和貴州省從2021 10 1開始實行電價加價制度。湖南、湖北、廣東、山西、遼寧、河北等地從65438+2月1開始執行新的電價政策。按照目前的情況,新的電價政策將在今年年底基本在全國各地實施。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居民用電價格並沒有提高,而且據少部分網友反映,部分地區居民用電價格提高了不少,也是正常現象。因為今年不僅物價在漲,煤價也在漲,所以也會帶動電價上漲,但不會漲太多,還是在老百姓能承受的範圍內。總的來說,2021的電價上調是真實的,但是全國並不統壹,因為每個地區的電價調整機制不壹樣,所以上調的幅度也不壹樣。河北提高分時電價。根據河北省發改委下發的通知要求,平墊電價按市場交易收購價格執行。但峰谷期電價在平期基礎上浮動50%,而峰期電價比平期貴,在峰期基礎上上調20%。
2.天津峰谷分時電價調整為4: 1,具體為高峰電價在平價用電基礎上上浮60%,低谷電價在正常電價基礎上下浮60%,高峰電價在高峰電價基礎上上浮20%。按照用電規律,低谷用電價格最便宜,比平時便宜60%,但壹般都是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