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者申請,經營負責人填寫食品許可證申請書,並到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受理窗口或原發證的工商管理、門所在區縣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受理窗口遞交有關材料;
2、等待食品藥品監管局受理,各區縣分局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對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決定書。不合符要求的要更正;
3、工作人員會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辦法對提交的申請資料和經營現場進行審核,然後根據審核結果給出準予或不予延續行政許可的審批決定。準予續期的,會下發新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應向申請人重新發放《食品流通服務許可證》。
食品證到期了的辦換證資料:
1、需要營業執照復印件壹份;
2、需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三張;
3、需要本人照片二張;
4、需要場地證明復印件壹份;
6、需要自己及從業人員在有效期內的健康證復印件壹份;
7、需要照片。
綜上所述,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食品經營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食品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食品經營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食品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