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能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如果參保人員參加了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可以使用個人賬戶資金購買藥品,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