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的工作內容如下:
1、指導和參與藥品調劑工作;
2、負責藥品檢驗鑒定和藥品檢驗儀器的使用與維護,保證藥品質量符合藥典規定;
3、配合臨床研究、生產新藥和提純中藥材;
4、檢查毒、麻、限、劇、貴藥品和其他藥品的使用、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處理,並向上級報告;
5、按照處方為顧客配藥,並向顧客說明如何服用等有關事項;
6、解答病人和其他專業醫務人員的咨詢;
7、從事藥品的研究、開發和參與藥品的生產,負責新藥產品生產的醫療效果實驗、新藥生產質量監測等壹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