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建築面積超過10000 m2的商場、市場、禮堂、展覽館,以及購物、餐飲、休閑、娛樂、客房、會議、展覽等三個以上項目的公眾聚集場所;
b)建築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娛樂場所,地下建築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經營歌舞娛樂項目的公共* *建築單位,地下建築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場、市場;
200張床位以上的賓館、飯店、醫院、養老院、福利院,1000張床位以上的寄宿制學校,30000個座位以上的體育場館,3000個座位以上的體育館;
d)從事紡織、鞋帽、玩具、食品、藥品、電子、家具等產品生產加工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單個廠房建築面積超過2,500m2,同壹工時內從業人員超過100人;
e)建築高度超過50米的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廣播電視樓、金融貿易樓的用戶;
木結構或者磚木結構的全國、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收藏全國、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公共博物館、檔案館;
g)設計規模在中型以上的甲、乙類可燃氣體或液體的生產企業,總容量在10000 m3以上的甲、乙類可燃液體或液化烴的儲存企業,建築面積在5,000 m2以上的甲、乙類可燃固體和可燃纖維的生產、儲存、銷售和使用企業。
(八)省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規定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認為應當納入火災高危單位管理的其他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