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保電子醫保卡已激活;
2.確認該藥店在醫保定點藥店範圍內;
3.確認所購藥品在醫保可用藥範圍內;
4.確認藥店可以使用電子醫保卡(部分藥店只支持實體醫保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