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發生醫療糾紛,可通過當地衛生熱線投訴或在衛生局事故辦公室申請醫療事故鑒定,並搜索保存相關證據。2.此外,還可以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218條規定,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造成患者損害的,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