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合格標準
所有科目統壹為60分(滿分100分),需要連續兩個考試年度通過。
審查和檢查結果
各地需按上述合格標準進行成績核對,並與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12年2月20日前,將核準數據報送我司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部備案。備案數據將作為頒發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依據。
後續安排
請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及時公布考試資格標準,盡快頒發職業資格證書,完成考試後期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