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壹律列入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藥品範圍,無醫師處方嚴禁銷售。藥品零售企業銷售上述藥品應當查驗購買者的身份證,並對其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予以登記。除處方藥按處方劑量銷售外,壹次銷售不得超過2個最小包裝。藥品零售企業不得開架銷售上述藥品,應當設置專櫃由專人管理、專冊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藥品名稱、規格、銷售數量、生產企業、生產批號、購買人姓名、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