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記錄需要沖紅的電子發票號碼和代碼;
2、進入防偽開票系統,進入普通發票填開界面;
3、點擊否定按鈕,輸入需要沖紅的發票代碼和號碼;
4、確認信息無誤後,系統生成紅字單據
即可打印出紅字發票。
電子發票作廢的條件:
1.開具發票後,發現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等填寫錯誤,需要重新開具;
2.開具發票後,購貨方信息填寫錯誤,無法更正;
3.開具發票後,由於交易取消或其他原因,需要將已開具的發票作廢。
綜上所述,電子發票作廢和紅沖的流程包括記錄發票號碼和代碼、進入開票系統、點擊否定按鈕輸入相關信息、生成紅字單據、打印紅字發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
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
開具發票後,如退貨需要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 "作廢 "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售折讓,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 "作廢 "字樣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的紅字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