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不符合體檢標準的,每日復檢;
(2)交界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性早搏(經心電圖證實)等項目不符合體檢標準的,進行復檢。
(三)考生對當日或當場未復試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收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出復試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按照規定程序盡快安排考生復試。
(四)體檢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應當自收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復檢。復試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試結論為準。復試的內容是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復試前,體檢實施機關應當對復試項目嚴格保密。復檢應由另壹醫療機構進行,復檢醫療機構不得低於原醫療機構級別。《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體檢項目壹律不再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