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批後的市外轉診轉院診治;
2.短期和長期異地就醫,職工醫保參保人可選擇在市社保局辦理異地就醫登記手續,選擇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需要在所選醫療機構就診;
3.異地突發疾病。
具備以上三個異地就醫報銷條件的參保人員,應保留報銷所需的全部材料,經審核後可按異地就醫標準結算。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