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患者必須符合項目要求的醫學標準和經濟標準才能獲得全可利藥品捐贈。患者可就近到這些城市的指定醫療中心作醫學評估並從網上下載申請表和申請聲明。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方可進行項目申請:
申請人患有以下病癥:類風濕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克羅恩病。在2010年6月接受類克治療,而且被證明療效顯著且沒有嚴重不良藥物反應(壹般情況需完成至少四次類克註射),在北京、上海、廣東三地指定醫院項目執行醫生處接受長期正規治療; 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符合類克項目的經濟評估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