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發布的《關於繼續做好零售藥店購買感冒退熱類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零售藥店銷售感冒退熱類藥品時,必須紙質完整記錄購藥者的體溫、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住址及所購藥品等信息,並同時進行系統上報。零售藥店必須確保所有購買感冒退熱類藥品人員信息及時上報、“壹個不漏”,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對購藥者提供的電話號碼必須現場撥打確認。
此舉主要是為了將疑似患者分流至醫院就診,從而嚴控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壹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生告訴健康時報記者。現在全國多地已實施發熱患者先要到發熱門診進行篩查的措施,但有壹些患者為了隱瞞病情或怕麻煩會先自行吃壹些退燒藥,再到相應的科室去就診,這些都是潛在的安全隱患。實際上,有發熱癥狀的患者或是有疑似接觸史的人群,到發熱門診進行排查,對自身與家人都是壹種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