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備案擅自添加以石斛為主要原料的石斛酒屬於違法行為。
使用添加物質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在申請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表(1壹式兩份);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4.產品合格證書(即法定檢驗報告);添加劑的進口需要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衛生檢驗檢疫證明。
5.有效的采購文件(即發票)。
6.添加劑的包裝標簽。
7、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應當在使用前取得省級以上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並在備案時提交報告復印件。
8.首次備案的企業:需提供企業與企業主要負責人(第壹責任人)、負責原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的人員等簽訂的責任書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