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民航組織(ICAO)和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的規定,以下是飛機托運行李中液體的規定:
容量限制:每瓶液體的容量不得超過100毫升(3.4盎司)。如果裝液體的容器容量超過100毫升,即使只有部分裝滿,也不能作為隨身攜帶的物品或托運行李的壹部分。
容器封裝:所有裝液體的容器都必須放在壹起,放入壹個透明、密封的塑料袋中。每個旅客只能攜帶壹袋這樣的液體物品。塑料袋的尺寸不能超過20厘米 x 20厘米(大約8英寸 x 8英寸)。
物品類型:規定液體包括但不限於水、汁、香水、摩絲、凝膠、牙膏、液體狀化妝品、食用油、酒等。
需要註意的是,以上規定適用於托運行李中的液體。如果您需要攜帶隨身攜帶物品,如液體藥品或嬰兒食品,可能需要額外的規定和手續。建議您提前向航空公司咨詢相關規定並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