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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藥店需要什麽證?

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GSP認證。如果其經營的藥店含有保健食品,則需要向藥監部門申請《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

開藥店需要滿足最基本的場地條件,營業場地不低於40平方米,倉庫不低於20平方米;至少要有壹名駐院藥師和壹名店員(高中以上學歷或藥學相關專業畢業,或經藥監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上崗證的人員)。

藥品零售行業質量負責人應當是具有藥師(中藥師)以上職稱的藥學技術人員。

擴展數據:

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的縮寫,在中國被稱為“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1998在GSP版本1992的基礎上,再次修訂了《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於2000年4月30日由國家醫藥產品管理令第20號頒布,並於1年7月起施行。

2013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於2012165438年6月6日經衛生部審查通過,並於2013年6月6日起施行。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3號)於2065年5月28日經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改〈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決定》(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28號)於2006年6月30日經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

GSP-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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