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分級管理的基礎是醫院功能、任務、設施、技術建設、醫療服務質量和科學管理的綜合水平。
醫院分級管理的實質是按照現代醫院管理的原則,根據醫療衛生服務的科學規律和特點,對醫院進行規範化管理和目標管理。
醫院的設置和分級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政府的區域衛生規劃,在保證城鄉醫療衛生網絡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原則下確定。
擴展資料:
各級醫院的劃分:
壹級醫院:(100張床位以下,含100張床位)直接面向特定人群社區提供預防、醫療、保健、康復等服務的基層醫院和衛生院。
二級醫院:(床位數在101至500張之間)是區域性醫院,為多個社區提供綜合醫療和保健服務,並承擔壹定的教學和研究任務。
三級醫院:(501張床位以上)是為多個地區提供高級專科醫療衛生服務,並承擔高等教育和科研任務的地區級以上醫院。企業、事業單位、集體和個人所辦醫院的等級可以比較確定。各級醫院經評審後,按照《醫院分級管理標準》分為甲、乙、丙三級,並增加三級醫院,三級醫院又分為三級醫院和十級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