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節約原則,即嚴格按照實驗規定的用量取用藥品;如果沒有說明用量,壹般按最少量(1~2mL)取用液體,固體只需蓋滿試管底部即可。最大量,液體不超過容器容積的1/3,固體不超過1/2。
3.“三不壹要”原則,即實驗用剩的藥品不能因為要 “節約”而放回原試劑瓶,這樣做會汙染試劑瓶中未使用的藥品。因此,用剩的藥品既不能放回原試劑瓶,也不能隨意丟棄,更不能帶出實驗室,要放在指定的容器中。
4.固體顆粒的取用(壹橫二放三慢豎),壹般用藥匙;塊狀固體可用鑷子夾取。
先把容器橫放,用鑷子夾取塊狀藥品或金屬顆粒放在容器口,再把容器慢慢地豎立起來,使塊狀藥品或金屬顆粒緩緩地沿容器壁滑到容器底部,以免打破容器.
5.粉末狀藥品的取用,取用時可以用藥匙(或者紙槽)。操作要領是:“壹斜、二送、三直立”。具體的操作是:先將試管傾斜,把盛藥品的藥匙(或者紙槽)小心地送入試管底部,再使試管直立起來。
註:使用後的藥匙或鑷子應立即用幹凈的紙擦幹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