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壹個新聞,市場監督部門對壹個藥店進行頂格處罰,因為藥店批發的連花清瘟膠囊是12元壹盒,但是賣49元壹盒,被消費者舉報,執法部門經過調查,證據確鑿,對藥店進行立案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
藥店的哪些行為涉嫌違法呢?
1.價格過快上漲,哄擡價格
如果藥店在成本沒有大幅增加的情況下,哄擡藥品價格,就是違法行為。比如原來壹盒藥進價10元,賣15元,這個是合理的,但是由於藥品緊俏,進價還是10元,售價50元,這就是大幅漲價,這個就是違法的。如果因為進貨成本也高了,適當漲價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