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當在3日內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將中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候選人。
不同意評標結論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可以書面陳述不同意見和理由,連同評標報告壹並提交給招標人。評標委員會決定否決所有投標的,應當在評標報告中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