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賣藥是違法行為,會被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生產、銷售藥品的,責令關閉,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藥品,下同)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無證銷售藥品的行為壹般會按照非法經營罪來認定並進行相應的處罰,如果確實情節比較嚴重並且對他人造成了嚴重傷害以及惡劣後果的,也是有可能被判處壹定期限的有期徒刑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壹百壹十五條
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生產、銷售藥品的,責令關閉,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藥品,下同)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