膏藥,是中藥外用的壹種,古稱薄貼,可以較長時間地貼在患處,主要用來治療風寒、消腫等。
根據《藥品管理法》第七條、第十四條的規定,生產藥品必須具備《藥品生產許可證》,銷售藥品必須具備《藥品經營許可證》。同時,藥品必須經過審批具有相應的批準文號。如果膏藥沒有批準文號,則屬於假藥。銷售假藥的行為就屬於違法行為。
想賣膏藥不違法,妳可以采用以下的兩種方式:
第壹,如果是祖傳配方,就要使祖傳配方正規化,取得批準文號,可以委托正規生產廠商進行生產,然後銷售。
第二,銷售別人的膏藥,需要代理或者是加盟具有正規文號的膏藥。當然,兩個都事先要取得《藥品的經營許可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七條
開辦藥品生產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並發給《藥品生產許可證》。無《藥品生產許可證》的,不得生產藥品。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十四條
開辦藥品批發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並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
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並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