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國家行業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04)也明確規定,電磁波輻射線應為水解動能溶液的食品,應在食品名稱周圍標註 "輻照食品"。輻照調味品類質量標準也指出,輻照調味品的包裝上應標註 "輻照調味品 "字樣,少包裝的應統壹粘貼輻照食品標簽。
也就是說,政策法規早已確立了選擇輻照食品解決問題的能力,並作出了設立標誌的規定,現階段世界各國對於輻照食品的要求都是認同的,暫時也沒有發生因食用輻照食品而引發健康問題的情況。
但畢竟是應用放射性元素作為生產加工的食品,廣大顧客對於此事很可能是有所顧慮的,比如擔心放射性殘留的問題。許多生產輻照食品的公司對此避而不談,因為他們擔心這會影響他們的市場營銷。
安全因素電子束線加工食品,如烹飪、裝瓶或冷藏,只能引起食品基因和蛋白質分子結構的變化。而這種變化是無害的。輻照過程是壹種 "冷暴力",不會明顯提高加工食品的溫度。這就使食品更加新鮮。
而且它也不像有機化學溶液那樣容易留下有害殘留物。此外,經過輻照的食品可以在加工後立即運輸、儲存或食用。經過電子設備輻照的食品不會攜帶放射性物質,也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