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的基本原素為:廣告主、信息、傳播媒介。
廣告的主體包括:廣告主、廣告發布者、廣告代理商。
廣告分類:
以傳播媒介為標準對廣告進行分類,主要分為:報紙廣告、雜誌廣告、電視廣告、電影廣告、幻燈片廣告、包裝廣告、廣播廣告、海報廣告、招貼廣告、POP廣告、交通廣告、直郵廣告、互聯網廣告等。
以廣告傳播範圍為標準,可以將廣告分為國際性廣告、全國性廣告、地方性廣告、區域性廣告、區域性廣告。
以廣告傳播對象為標準,可以將廣告分為消費者廣告和商業廣告。
以廣告主為標準,基本上可以將廣告分為壹般廣告和零售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