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可回收物,是指適於回收和資源化利用的廢物。
主要包括:
1.紙:書寫紙、包裝紙等汙染不嚴重的紙制品。如報紙、各種包裝紙、辦公用紙、廣告紙等。
2.塑料:塑料制品,如廢容器塑料和包裝塑料。如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壹次性塑料飯盒和餐具、硬塑料等。
3.金屬:各種廢金屬制品。如易拉罐、錫罐、鉛牙膏皮等。
4.玻璃:有色和無色的廢玻璃制品。
5.面料:舊紡織服裝和紡織制品。
(2)不可回收物是指可回收垃圾以外的垃圾。常見的垃圾在自然條件下很容易分解,如皮子、樹葉、剩菜、花、枝葉等。
(三)有毒物品,如廢電池、廢熒光燈管、水銀溫度計、廢油漆、過期藥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