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為苯二氮卓催眠藥,具有較強的鎮靜、催眠、抗焦慮和抗中樞性抽搐作用。其鎮靜催眠作用是硝基安定的 2.4-4 倍,而解痙和抗膽堿能作用較弱。
吸收、分布、排泄
本品口服後約2-3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90%以上與血漿蛋白結合,排泄較慢,半衰期10-24小時。主要在肝臟代謝,代謝產物無活性,大部分為代謝產物,少量(約 5%)以原藥經尿液排出。
適應癥
主要用於失眠,也可用於抗癲癇、抗驚厥及麻醉前給藥。
口服,催眠 1-2 毫克,睡前 1 次 抗癲癇 2-4 毫克,1 次/日,3 次 麻醉前給藥 2-4 毫克,術前 1 小時 1 次
不良反應
個別患者偶有乏力、口幹、嗜睡、頭暈等癥狀。
註意事項
1.肌無力、老年人高血壓、孕婦、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2.長期服用本品者,停藥前應逐漸減量,不宜突然停藥。
3.本品需憑醫生處方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