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舉報材料本身就是壹種證據。
3.舉報內容的邏輯性是舉報能否被受理的根本!壹般舉報單位會接受自己親眼所見的舉報事實。對於其從道聽途說中聽到的違法事實,需要調查研究後再決定是否采信。
4.此外,舉報單位還會判斷舉報人是否具有適應所舉報事實的能力。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條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其他能夠使人成癮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錄》列出了121麻醉藥品和130精神藥品。藥品通常分為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其中,大麻、鴉片和可卡因是最常見的麻醉藥品。
參考資料:
藥品-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