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Drug)是壹種特殊商品----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癥、用法、用量和註意事項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診斷藥品等。藥品是有其特定的使用適應癥,有特殊的用法、用量和註意事項的特殊商品。
藥品品類管理(PCM,Pharmacological Category Management)的分類原則應該是按照相同主要功能的藥品組群的藥學分類(才能涵蓋藥品品類管理的全部內涵),才是拓展藥品品類管理的基本原則和根本出路。金象、壹致和海王星辰等連鎖藥店開始對部分品類(感冒藥、維生素和減肥藥等)的探索,是“根據購物者購買決策樹的研究結果和人體解剖學的分類原則定義品類的定義和角色”;顯見,將購買者的行為結果作為品類管理研發起始點,把(大多數)口服藥(全身性用藥)用解剖學的分類原則來定義品類的定義和角色是早期探索開拓者的角色身份在思維模式和切入方法學上的偏差。
中國的非處方藥組成中有超過半數的流通藥品是中成藥(這是中國的國情和百姓的用藥習慣),因此,中國的藥品品類管應該借助“中西醫結合”的實踐經驗,把中成藥部分歸並到“相同主要功能的藥品組群的藥學分類”中去,應該是壹元分類而不能是兩元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