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外用藥品和非處方藥品等國家規定有專用標識的,其說明書和標簽必須印有規定的標識。
說明書是以應用文體的方式對某事或物來進行相對的詳細描述,方便人們認識和了解某事或物。說明書要實事求是,有壹說壹、有二說二,不可為達到某種目的而誇大產品作用和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