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查詢《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壹條規定,藥廠只可以把藥銷售給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批發商,或是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藥店,所以是不可以賣給個人的。
在購買藥品時要註意看批準文號,藥品的批準文號就是藥品的身份證,絕無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