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保管藥品是保證藥品質量的重要前提。應向患者詳細說明藥品的存放條件和方法,每次使用前檢查藥品外觀,發現異常應立即停用。應特別提醒患者藥物的有效期,超過有效期的藥物無論外觀有無變化,均不得使用。①所有藥品應保存在原包裝中,藥瓶外面的標簽不得撕掉。外用藥與內服藥分開放置,並放置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②壹般藥品應常溫保存,註意防黴防潮,避免陽光直射。即使藥物裝在能反射陽光的彩色瓶子或容器中,也應避免陽光直射;③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重組人紅細胞生成素等生物制劑和雙歧桿菌、嗜酸乳桿菌、腸球菌等活菌制劑必須在冰箱中2℃ ~ 8℃冷藏,防止藥品變質失效。胰島素註射劑拆封後應在2℃ ~ 8℃保存,使用後不要放入冰箱保存,應在室溫(不超過25℃)下保存4周;④外用栓劑,如吲哚美辛栓、復方甲硝唑栓、復方莪術油栓等,應存放於陰涼避光處。如果因高溫變軟,可以放入冰箱,定型後重復使用;⑤米索前列醇遇熱(30℃以上)或潮濕時分解,導致藥效下降。應告知患者在保存藥物時避免受熱和潮濕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