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晚肺癌患者需遵循世界衛生組織於1986年頒發的三階梯止痛原則。用於輕度疼痛 ,如奧濕克、強痛定、阿司匹林、布洛芬、消炎痛、撲熱息痛、保泰松、羅非昔布、塞來昔布等。輕度達不到止痛效果,繼續加重,上升到第二級,可改用弱阿片類藥 ,如可待因、強痛定、曲馬多 ,可以和第壹階梯藥物即非阿片類藥物聯合應用 ,僅限於即刻釋放的形式。如疼痛仍未能控制或繼續加劇,則進入第三級,如嗎啡、杜冷丁、美施康定控釋片。這種強效止痛藥長期使用會使患者對藥物產生依賴性,需嚴格控制用藥度。
當然,合理使用肺癌止痛藥僅靠三階梯止痛原則遠遠不夠,需時常註意患者對藥物的反應度,先從小劑量開始,針對患者疼痛度的緩急,逐漸加量,直至止疼為止,切不可壹次性加大藥量。同時應密切關註藥物出現的副作用,壹般便秘是使用止痛藥的常見現象,這時應為其提供壹些富含高纖維的食物幫助排便,減少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