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化學藥品和治療用生物制品的說明:①列出有效成分的化學名稱、化學結構式、分子式和分子量。②復方制劑中可以不列出每種活性成分的化學名、化學結構式、分子式和分子量。(3)多成分或化學結構不明確的化學藥品或治療用生物制品,應列出主要成分的名稱,並簡要說明活性成分的來源。(4)如果處方中含有可能引起嚴重不良反應的輔料,應在本項下列出輔料名稱。⑤註射劑應列出所有輔料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