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局主要是做以下工作的:
1、擬訂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草案、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
2、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
3、組織制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
4、組織制定城鄉統壹的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
5、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
6、制定藥品、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並監督實施;
7、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8、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社會醫療保險指勞動者患病時,社會保險機構對其所需要的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貼或報銷,使勞動者恢復健康和勞動能力,盡快投入社會再生產過程。社會醫療保險屬於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壹般由政府承辦,政府會借助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強制實行以及進行組織管理。